根據(jù)《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按照“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我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(簡稱輔警)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
本次招聘人員為履行《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的輔助性警務職責的人員,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。招聘人員工作地點在東莞市虎門鎮(zhèn),工作時間根據(jù)任務安排確定,需服從管理,能接受常態(tài)化體能訓練、緊急召回、24小時值班備勤、夜班輪班、離莞出差、一線執(zhí)勤、崗位調配等安排。本次招聘共設置4個崗位,計劃招聘35人,具體招聘崗位、人數(shù)、資格條件等詳見《東莞市公安局虎門分局2025年第4批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崗位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招聘條件
事業(yè)單位招考
(一)報考輔警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: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,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社會公德,品行端正;
2.年滿18周歲,不超過35周歲,其中鐵騎不超過28周歲,機動處突不超過30周歲,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(fā)布之日;
3.應當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文化程度,專業(yè)性較強的崗位應當獲得崗位需要的專業(yè)資質或者專業(yè)技能,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(yè)證書、學位證書、專業(yè)證書、技能證書;
4.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:身體健康,體型端正(無肢體功能障礙、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、步態(tài)異常等情況),單側裸眼視力4.8以上(具體以應聘崗位為準)、無色盲、無文身、無殘疾、無傳染性疾病、無癲癇、無心臟病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(白癜風、銀屑病、血管瘤、斑痣等)或其它急發(fā)性重大疾病;
5.男性體重指數(shù)(BMI)介于17.3與27.3之間,女性體重指數(shù)介于17.1與25.7之間〔體重指數(shù)(BMI)的計算公式為體重(千克)÷身高(米)的平方〕,運動健身體質等特殊情形可適當提高上限;
6.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;
湖北公務員
7.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、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、退役軍人、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、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(yè)生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得招聘為輔警:
1.本人或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2.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;
3.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4.編造、散布有損國家聲譽、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信息的;
5.因吸食、注射毒品,賣淫、嫖娼,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等涉及“黃賭毒”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;
6.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7.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證書的;
8.被開除黨籍、公職、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(guī)被辭退解聘的;
9.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10.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11.有精神病史的;
12.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。
本市在職輔警原則上應按規(guī)定通過申請變更工作單位調整工作崗位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網(wǎng)上報名
報考人員請于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下載填寫《東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》(附件2)、《東莞市公安局虎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3),并通過掃描以下二維碼填寫相關資料并上傳附件,如因未提供相關資料或附件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,視為放棄報名。
(二)現(xiàn)場復核
網(wǎng)上報名初審通過后,2025年12月10日8:30-12:00攜帶以下資料到虎門公安分局巡警大隊(地址:東莞市虎門鎮(zhèn)太新路14號巡警大隊)參加現(xiàn)場資格復核:
1.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照片5張;
2.身份證正反面原件和復印件3份;
3.戶口本首頁、戶主頁及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2份,直系親屬信息情況(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的復印件、掃描件或電子照片等戶籍資料,姓名、稱謂、政治面貌、身份證號碼、學習/工作單位及職務等信息,親屬成員包括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父母、親生兄弟姐妹、配偶、配偶父母、子女,已故人員亦需提供姓名及身份證號,方便填寫報名表);
4.最高全日制學歷及最高在職學歷的畢業(yè)證、學歷驗證報告、學位證、學位驗證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(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需打印在線驗證報告、電子注冊備案表,高中、中專學歷由屬地教育或人社部門出具學歷證明,證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聯(lián)系人和聯(lián)系電話);
5.退伍士兵需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;
6.駕駛證原件和復印件;
7.個人信用(征信)報告;
8.現(xiàn)場查詢社保繳費記錄;
事業(yè)單位考試公告
9.現(xiàn)場查詢出入境記錄(可登錄“移民局12367”微信小程序查詢);
10.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(可登錄“粵省事”微信小程序申請出具,戶籍地不在廣東的,可到戶籍地公安部門開具);
11.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,并出具書面證明;
12.現(xiàn)場填寫《東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》;
13.現(xiàn)場填寫《應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承諾書》。
以上資料第2至第6項需提供復印件各1份,原件檢查后歸還本人;第1項、第7至13項收取原件。
未按要求參加現(xiàn)場資格復核、資格復核結果不通過或未簽訂《應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承諾書》的,不予通知考試具體事宜。通過復核的,現(xiàn)場掃碼填寫個人基礎信息并確認考試的相關事宜。
(三)考試測評
此招聘共設置筆試、體能測評、資格復審、心理素質測評、面試等環(huán)節(jié)。
1、筆試
筆試滿分為100分,采取閉卷方式進行。筆試內(nèi)容為客觀題型,內(nèi)容包含時事政治、行政基礎能力測驗、公共基礎知識、公安基礎知識。
2、體能測評
體能測評對象:根據(jù)同一崗位筆試成績高低順序,按一般勤務類招聘人數(shù)1:3、一般文職類按招聘人數(shù)1:2的比例確定入圍體能測評對象(一般勤務類入圍人數(shù)少于1:3比例、一般文職類入圍人數(shù)少于1:2比例的,按實際入圍人數(shù)確定對象,成績相同視為并列)。
體能測評包括三個項目,分別為縱跳摸高、10米×4往返跑、1000米跑(報考鐵騎、機動處突的須額外考核引體向上項目),每個項目測試次數(shù)不超過2次。體能測評采用達標制,任意一項不達標的,即為體能測評不合格,不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。體能測評不設緩測、補測,達標標準詳見下表。
3、心理素質測評
根據(jù)《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5〕97號)參加心理素質測評,測評結果作為辨識應聘人員是否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重要參考。未按規(guī)定要求參加心理素質測評的,視為放棄應聘資格。
4、面試
面試對象:根據(jù)同一崗位筆試成績高低順序,一般勤務類按招聘人數(shù)1:3、一般文職類按招聘人數(shù)1:2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(一般勤務類入圍人數(shù)少于1:3比例、一般文職類入圍人數(shù)少于1:2比例的,按實際入圍人數(shù)確定對象,成績相同視為并列)。
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,主要測驗考生政治思想表現(xiàn)、語言表達能力、綜合分析能力、邏輯思維能力、工作責任感、舉止儀表等。面試滿分100分,以60分為合格分數(shù)線。面試成績不合格者,不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。
5、綜合成績
綜合成績=筆試成績×50%+面試成績×50%,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(shù)點后2位。根據(jù)綜合成績高低排序,按招聘人數(shù)等額確定體檢、考察人選。若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,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。
(四)體檢和考察
1、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,及計劃招聘人數(shù)1: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。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(xiàn)空缺的,從本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。體檢工作在三級甲等醫(yī)院進行,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承擔。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執(zhí)行,具體參考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及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(包括涉毒檢測)。
2、考察工作參照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》等相關規(guī)定進行。主要考察本人及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系人的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。其中,對曾連續(xù)六個月以上在國(境)外留學、工作、生活,國(境)外期間經(jīng)歷和政治表現(xiàn)難以進行考察的,不得聘用??疾烊诉x不符合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的,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。
3、體檢、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應聘的,用人單位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,依次遞補人選。
四、招聘程序
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“平安虎門”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后,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實的,不予聘用,并按相關規(guī)定進行遞補;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,確定為擬聘用人員,按規(guī)定辦理聘用手續(xù)。擬聘用人員應在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報到。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,并按相關規(guī)定進行遞補。
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(含崗前培訓),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勞動合同。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按照東莞市公安局虎門分局輔警酬薪待遇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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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有關情況說明
(一)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。報考必須使用有效期內(nèi)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。
重慶公務員
(二)公安民警和職工的配偶、直系血親關系、三代以內(nèi)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,除另有規(guī)定的以外,原則上不得被招聘到該民警、職工同一部門,或者有直接管理、直接利害關系的輔警崗位工作。報考人員存在前述回避關系的,應主動申報,且須接受本單位工作崗位調劑安排;不服從調劑或隱瞞前述回避關系的,取消錄用資格,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效。
(三)報考人員應符合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,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、準確,且需與在《東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》中填寫的內(nèi)容一致。如有隱瞞、不符或弄虛作假的,一經(jīng)查實,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,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效。
(四)用人單位秉承“人崗適配”的用人原則,后續(xù)可能對輔警的崗位和工作內(nèi)容進行調整,崗位績效獎將隨著崗位變動相應調整,應聘輔警應當知悉并服從調整。
(五)有關招聘事項及考試成績等,可登錄“平安虎門”微信公眾號查詢。
咨詢電話:0769-85161938(受理咨詢時間:工作日8:30-12:00,14:30-17:3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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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:東莞市公安局虎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信息采集表.xlsx
東莞市公安局虎門分局
2025年11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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